关于启动第三批有效课堂认证的通知
各二级学院、人文社科部:
为进一步推进专业内涵建设,提高课程教学质量,经学校研究决定,开展第三批有效课堂认证工作,现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工作进程
1. 报名及整体设计:各二级学院利用假期做好认证前的相关辅导工作,专业组内部做好磨课,理清设计思路,提高整体设计通过率,1月份;
2.整体设计评审:开学初;
3.课堂实施评审: 3月-6月;
4.资源建设(含作业)评审:6月;
5.认证结果公布: 7月。
二、其他要求
1.课程要求:参加本批次有效课堂认证的老师,需是认证本学期有课,且贯穿全学期;原则上专业课程组成员已通过认证的课程不再申报(两课等特殊课程、教学设计有明显重大调整的除外)。
2.材料要求:课程整体设计、单元设计格式参照学校专业建设指导处公布的2017版;
3.材料以分院为单位统一上交给专业建设指导处曹瑜,截止时间:2月20日,联系电话:56700036。
专业建设指导处
质量监控与评估处
2019年1月8日